• 微信扫描关注
    纸引未来网公众号

    纸引百科-订阅号
  • 纸引未来网纸张产业链大数据平台-客服QQ
    客服QQ:1708923858
    客服QQ:3620323674
    客服QQ:401369780
    客服电话:020-82025252
  • 020-82025252
  • 查看抖音

    抖音扫码关注

  • 掌上纸引未来

    微信扫码

    纸引百科-手机版首页

    手机版

    纸引百科-纸引行情

    纸引行情

    纸引百科-纸引汇采

    纸引汇采

    纸引百科-智慧熊

    智慧熊

 积分商城 商务中心 |
纸引未来网
快速找货
纸引未来网-智慧熊小程序

纸引行情-小程序

 
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企业新闻 » 正文

宜宾纸业重启定增 募资8亿转产生活纸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8-02  来源:www.51zywl.com  作者:纸引未来网
核心提示:8月1日晚间,宜宾纸业公告定增预案显示,公司拟发行不超2106万股,募资约7.95亿元。其中,5.57亿元用于投资总额28.46亿元的整体搬迁技改项目,另外不超过2.38亿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定增前,宜宾市国资委通过宜宾国资公司和五粮液集团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为53.84%,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定增后,宜宾市国资委间接持股比例为44.87%,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纸引未来网,曾诞生中国第一张新闻纸的宜宾纸业,在经历长年停产困局后,决心转产生活纸谋效益。
 
  8月1日晚间,宜宾纸业公告定增预案显示,公司拟发行不超2106万股,募资约7.95亿元。其中,5.57亿元用于投资总额28.46亿元的整体搬迁技改项目,另外不超过2.38亿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定增前,宜宾市国资委通过宜宾国资公司和五粮液集团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为53.84%,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定增后,宜宾市国资委间接持股比例为44.87%,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作为老牌造纸厂,早前宜宾纸业因主营的新闻纸、文化纸市场低迷,已连续数年停产停业。2011年8月,基于宜宾城市建设和企业自身发展需要,公司整体搬迁至宜宾市南溪区裴石轻工业园区,并启动整体技改项目,选择了食品包装纸和生活用纸替代原有产品。
 
  宜宾纸业表示,生活用纸工程建设已于2017年6月启动,预计建设期为18个月。整体搬迁技改项目基础设施系按照产能35万吨/年进行建设,由于公司目前已投产的生产线产量规模小,“大马拉小车”情况严重,生产过程的水、电、汽消耗较大,生产成本难以控制到理想的水平。生活用纸项目建设完成后,产品分摊的固定成本也将大幅度降低。
 
  早在2014年,宜宾纸业就曾发起定增募资投入技改项目,但却因股权转让事项而一波三折。
 
  2014年5月28日,公司曾公告拟以9.15元/股的价格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21亿股,募资不超过11亿元,用于投建宜宾纸业整体搬迁技改项目一期工程,搬迁改建10.2万吨/年食品包装原纸生产线和10万吨/年生活用纸生产线。
 
  然而,筹划定增过程中,恰巧遭遇公司股权转让的重大事项。2015年11月26日,中环国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称“中环国投”)与公司第一大股东宜宾国资公司、第二大股东五粮液集团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拟受让两大股东合计持有的宜宾纸业53.83%股份,由此成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当年12月18日宜宾纸业即公告称,拟新任控股股东中环国投拟利用重大资产重组配套融资进行原计划项目的投资。因此,公司终止筹划此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同时拟筹划进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本以为可以借力新任控股股东谋得更大发展,却不想股权转让事项未能顺利施行。2016年6月29日,宜宾纸业公告终止了此前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公告称,股份转让协议签署后,国内证券监管政策发生了较大变化,中环国投基于协议受让宜宾纸业国有股权,提出的挽救宜宾纸业的重组方案无法继续完整实施,因此终止本次股权转让。
 
  宜宾纸业转型之路走得坎坷,业绩也不容乐观
 
  2016年11月,宜宾纸业撤销风险警示,结束了长达八年多的“披星戴帽”。而公司2016年能够实现318万元净利润,仍是因获得了高额财政补助所致。此外,公司预计2017年上半年可实现净利润约1.2亿元至1.4亿元,也是因为获得1.98亿元的老厂区搬迁补偿款。
 
  面对不靠补贴就要亏损的业绩,宜宾纸业董事长曾公开表示,公司必须完成生活用纸建设,否则很难走出生产经营困境。
 



【免责声明】

1、纸引未来发布此信息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与本平台网站立场无关。

2、纸引未来不保证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

3、如有侵权请直接与作者联系或书面发函至本公司转达,及时给予删除等处理。

 
[ 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