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粤港清洁生产交流与合作,鼓励广东省的港资工厂实行清洁生产,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与香港生产力促进局共同推行“粤港清洁生产伙伴”标志计划向积极落实和推动清洁生产的企业颁发标志,鼓励企业实施清洁生产。2016年,经香港生产力促进局实地评估,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环境局、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广东省环境保护厅联合审定、公示后,共同认定第八批“粤港清洁生产伙伴”优越标志企业69家、(制造业)标志企业61家、(供应链)标志企业2家、(技术服务)标志企业16家。其中,广东省造纸行业有6家企业被认定为“2016年度「粤港清洁生产优越伙伴(制造业)」标志”称号,另有1家企业被认定为“2016年度「粤港清洁生产伙伴(制造业)」标志”称号。
具体名单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