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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危废处置不当,罚10万!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3-28  来源:网络  作者:纸引未来网  浏览次数:41   责编:陆玮琪
核心提示:天津市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津市环罚字[2018]14号  昂高(天津)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06005877731  
天津市环境保护局

行政处罚决定书
 
津市环罚字[2018]14号
 
  昂高(天津)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06005877731
 
  地址:天津市东丽区先锋东路83号
 
  法定代表人:Andreas Christian Wickli
 
  你单位环境违法一案,我局经调查,现已审查终结。
 
  一、调查情况及发现的环境违法事实、证据和陈述申辩(听证)及采纳情况
 
  我局于2017年8月28日对你单位进行了现场检查,8月29日、31日进行了调查询问,发现你单位将生产产生的重氮渣等危险废物(属HW12染料、涂料废料)混入职工生活废品等非危险废物中贮存。
 
  以上事实,有《天津市环境保护局现场检查(勘察)笔录》、《天津市环境保护局调查询问笔录》以及营业执照复印件等证据为凭。
 
  你单位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依法应当予以处罚。
 
  我局于2017年9月7日以《天津市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津市环听告字[2017]202号)告知你单位违法事实、处罚依据和拟作出的处罚决定,并明确告知你单位有权进行陈述、申辩和要求听证。你单位于2017年9月13日向我局提出了听证申请,我局于2017年10月10日依法公开举行了听证会,听证会上你单位提出以下申辩意见:
 
  你单位称:一、我公司长期以来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制定《危险废弃物处置管理制度》,将产生的危险废物全部交给具有资质的天津合佳威立雅环境服务有限公司做无害化处置。我公司对危险废弃物的管理非常重视,每月废物处置的费用高达20-30万之多。二、现场检查时发现在危险废物储存区内有一些职工的工作工具以及报废的扫把、椅子等,可能会有染料或者其他化学品沾染的可能,我公司将这些都作为危险废物来处置。我公司的实际情况为危险废物储存区内存有非危险废物,也将这些非危险废物送到有资质的危废处置公司进行处置。
 
  经复核,我局认为:你单位陈述申辩意见不影响对违法事实的认定。
 
  以上事实,有我局《天津市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津市环听告字[2017]202号)以及2017年10月10日《天津市环境保护局听证笔录》等证据为凭。
 
  二、责令改正和行政处罚的依据、种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七十五条第一款第(七)项及第二款的规定,我局决定责令你单位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人民币10万元。
 
  三、责令改正和处罚决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一)关于责令改正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你单位应于接到本决定书之日立即改正违法行为。
 
  (二)关于罚款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根据《行政处罚法》和《罚款决定与罚款收缴分离实施办法》的规定,你单位应于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我局领取《天津市非税收入统一缴款书》并缴至指定银行。
 
  你单位缴纳罚款后,应将缴款凭据复印件报送我局备案。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我局依法将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四、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
 
  如对本处罚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或者向天津市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在六个月内直接向天津铁路运输法院起诉。
 
  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不停止行政处罚决定的执行。
 
  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本处罚决定的,我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2018年2月5日
 
  来源:天津环保局
 
  固废检查:
 
  一是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和《河北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围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和《危险废物经营单位规范化管理指标体系》,结合环境执法专项行动,深入排查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环境安全和监管隐患,严格检查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内容,严厉打击非法转移、处置和倾倒危险废物的环境违法犯罪行为。
 
  二重点检查企业经营设施和环评手续是否合法、污染防治设施是否运行正常、是否依法进行申报登记、建立台账和经营记录簿等内容,认真填写危险废物经营单位专项执法检查一览表,通过执法检查提高企业自律和守法意识,提升我县危险废物管理和执法水平,推动完善相关的管理制度,力求达到减少和遏制发生非法转移、处置和倾倒危险废物违法行为的实际效果。
 
  三是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坚持立查立改、边查边改的原则,督促存在问题的经营单位按危险废物管理的相关要求限期整改;督促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对新产生的危险废物进行排污申报登记,及时更新污染源动态管理数据库信息,按时完成危险废物申报工作;监督危险废物经营单位依法填写危险废物经营情况记录簿,详细记录本单位收集、贮存、利用、处置的危险废物的种类、成分、来源、数量等事项;责成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对新产生危险废物依法建立台账,如实记载产生危险废物的种类、数量、流向、贮存、利用处置等信息,并按规定如实向环保部门报送。
 
  四是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对危险废物经营企业坚持每月至少检查一次,加强规范化管理;按时将本辖区危险废物经营单位检查情况报送省、市固管单位,并按照《河北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于当月10日前发布本行政区域内上一季度固体废物的种类、产生量、利用和处置情况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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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废纸 环保 印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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