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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一男子非法制造注册商标标识被判刑

互联网

2016-08-31 15:18

近日,湖南省常德市武陵区彩印厂厂主王某因涉嫌非法制造注册商标标识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3万元。

  据常德晚报报道,常德市某谭氏兄弟经人介绍联系到武陵区经营彩印厂的王某,要求其帮忙印制印有某知名打印耗材品牌标识的硒鼓外包装盒。在未经该品牌注册商标所有权人授权的情况下,王某于2014年12月至2015年6月期间共印制了带有该品牌商标的5种硒鼓外包装盒,共计27,400个。期间,王某累计获得硒鼓外包装印制费49,530元。

  去年10月29日,王某被常德市公安民警抓获归案,同时民警在王某的彩印厂还查获了非法制造的另一品牌硒鼓外包装盒1,990个。

  今年7月14日,武陵区人民检查院就王某涉嫌非法制造注册商标标识罪,向武陵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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