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5年5月28日收到董事郎一梅女士、王晖女士、夏杏菊女士的辞职报告。郎一梅女士、王晖女士、夏杏菊女士因工作变动原因向公司董事会申请辞去董事职务及董事会下设委员会相关职务。
鉴于郎一梅女士、王晖女士、夏杏菊女士辞去公司董事职务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其辞职申请自2015年5月28日送达公司董事会时生效。公司董事会将按相关规定提名董事候选人,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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