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一轮林改中,以卢家群为代表的家庭林场只是三明市创新林业经营主体的一种形式。截至2015年年底,三明市累计建立新型林业经营组织1945家,经营面积704万亩,占全市林地总面积的41.5%。
记者从福建省改革办了解到,三明市针对上一轮林改中遗留和暴露出来的问题,全面推进新一轮林改,走出了一条“林农得实惠、企业得资源、国家得生态”的生态富民新路。
亮点1:创新经营主体
破解林权结构小型化、林地状态分散化,推动林业规模化、集约化经营
走进尤溪县西城镇上源村,无山不绿,有水皆清,清新的空气沁人心脾。这样的生态画卷得益于林业经营模式的转变。曾经长期“卖山度日”的上源村,近年来引导村民成立金源林业专业合作社,共同出资经营村集体收回的林地,既保住了林木和生态,又实现村集体和全体村民的共赢。
在“中国百佳深呼吸小城”将乐县,当地职能部门积极探索“公司+基地+林农”经营模式,引导上市公司金森林业等龙头企业开展村企联合经营、林地托管经营等模式,通过成立股份公司与林农合作造林,既保障了林农利益,又扩大了林企的资源规模,更提升了当地的生态环境质量。
近年来,三明市在前一轮林改明晰林权的基础上,大力发展集体经营、股份经营、合作经营、企业经营、托管经营等多种林业经营模式,培育多元化的林业经营主体。截至2015年年底,全市累计建立新型林业经营组织1945家,经营面积704万亩,覆盖面积达到41.5%。
三明市政府分管领导表示,三明市上一轮林改最突出的标志就是“山定权、树定根、人定心”,集体林地均分到户,调动了千家万户林农的生产积极性。但随着林业生产关系、林农林权利益发生重大调整,出现了林权结构小型化、林地状态分散化、林业管理复杂化等一系列新情况,林业经营效益和林农收益没有达到预期效果。面对这一问题,三明市在保障林农对林地的所有权、承包权的基础上,放活林地经营权,以股份合作为主要形式,让林农享有更丰厚的收益,形成“人人有山,不需要人人经营山”“不是人人经营山林,但人人都可从中受益”的格局,促进林业集约化、规模化经营。
点评:新一轮林改要突出创新经营主体这一核心。
三明市的做法表明,深化新一轮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必须把创新经营主体作为核心问题,通过推动林地产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离”,把林地资源这一最重要的要素激活起来,让林农在改革中得到实实在在的收益。
亮点2:盘活林业资产
破解林权融资难题,活树变成了活钱,叶子变成了票子,青山变成了银行
在三明市上一轮林改中,林业资源明晰产权后成了一种资产,但如何将这种资产盘活并转化为资本,成为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关键问题。
2015年6月18日,沙县森林资源管理有限公司、沙县农商银行、林权抵押人杨孙忠、借款人沙县富口镇泌园家庭林场四方签订了森林资源抵押贷款收储协议,标志着全国首笔林地经营权证、中幼林抵押贷款30万元得以发放。
记者了解到,在新一轮林改中,三明市把金融资本和社会资本支持林业发展作为切入点,积极搭建一体化的金融服务平台,推进林业资源资产化、资本化。截至目前,全市组建了覆盖各县(市、区)的12家林权收储机构,既为林农申请抵押贷款的林地进行评估,又为银行出具贷款建议书。先后推出林权按揭贷款、林权流转支贷宝、林业互联网金融P2P等林业金融新品种,2015年以来全市新增林权抵押贷款16.5亿元,累计林权抵押贷款总额86.3亿元,余额39.1亿元。
据三明市政府分管领导介绍,破解林权融资难题,着力点在于打通林业与金融的通道。三明市通过搭建资产评估、森林保险、林权监管、收购处置、收储兜底等“五位一体”的中介服务平台,建立起与林业发展特点相适应的金融产品体系,既解决了金融机构的困扰,又为林农和企业贷款提供了便利。特别是林权长期按揭贷款的破冰前行,使林权证与房产证一样,具有实实在在的价值属性,成为林农扩大再生产的资金来源,走活了林业发展的一盘棋。
点评:新一轮林改要通过林业金融创新来盘活林业资源。
三明市通过一系列的金融创新,把活树变成了活钱,把叶子变成了票子,把青山变成了银行。三明的实践进一步证明,深化新一轮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必须在金融机构、企业、林农之间架起通畅的桥梁,加快推动林业金融创新,真正使资源变资产、资产化资本,进一步增强林业发展的要素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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