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此次投资是公司首次涉足光伏电站领域,也是*ST南纸公司在新疆地区取得的首个新能源项目。该项目是一座大型并网光伏电站,规划容量20MWp,包括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及相应的配套上网设施,所发电量由新疆电力公司负责收购和销售。
项目位于新疆第三师红星二场,太阳能资源较丰富,能够为光伏电站提供充足的光照资源。初步测算,该光伏发电项目发电系统25年的总发电量约为76169万kWh,年平均发电量3047万kWh,年等效利用小时数为1523h。
由于该项目所处的新疆哈密地区执行电价为0.9元每千瓦。全部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税后)为7.14%,投资回收期(税后)为10.68年,自有资金内部收益率为10.22%。
*ST南纸表示,在新疆地区取得首个新能源项目,对中闽能源树立行业品牌、带动昌吉州、达坂城等地区风电、光伏项目开发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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