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勇先生的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低于法定最低人数要求,不会影响董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其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同时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应由9名董事组成,公司将按照法定程序尽快完成董事的补选工作。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岳勇先生控股的彭州市亨茂贸易有限公司直接持有中顺洁柔8,848,205股股份。根据岳勇先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所做的承诺:“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会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不再担任上述职务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岳勇先生将继续严格遵守上述承诺。 公司董事会对岳勇先生任职期间为公司和董事会所做的工作表示衷心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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