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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
【重磅】“停工令”又来了!10月1日起,28个城市限产半年,减产货物超5000万吨!

中国纸网

2019-09-21 18:09

   纸引未来网讯近期,生态环境部发布了《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9-2020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稿中对于攻坚行动方案的总体要求、主要任务、保障措施等做出了详细的说明,对于化工行业VOCs排放等做出了规范。另外对于各省市地区2019-2020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做出了安排部署。
 
 
 
 
  主要时间:从2019年的10月1号到2020年的3月31号将会开展为期6个月的环保专项整治工作。
 
  主要目标:秋冬季期间(2019年10月1日至2020年3月31日)PM2.5平均浓度同比下降5.5%,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同比减少8%。
 
  实施范围: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包含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石家庄、唐山、邯郸、邢台、保定、沧州、廊坊、衡水市以及雄安新区;山西省太原、阳泉、长治、晋城市;山东省济南、淄博、济宁、德州、聊城、滨州、菏泽市;河南省郑州、开封、安阳、鹤壁、新乡、焦作、濮阳市(简称“2+26”城市,含河北省定州、辛集市,河南省济源市)。
 
  涉及行业:主要传统产业集群包括铸造、砖瓦、陶瓷、玻璃、耐火材料、石灰、矿物棉、独立轧钢、铁合金、有色金属再生、炭素、化工、煤炭洗选、包装印刷、家具、人造板、橡胶制品、塑料制品、制鞋、制革等。停工限产重要时间点:2019年10月底前,“2+26”城市行政区域内基本淘汰每小时35蒸吨以下燃煤锅炉。2019年10月底前,北京、天津市基本完成燃气锅炉低氮改造。2019年10月底前,各地成立领导小组,制定综合整治方案,建设清洁化产业集群。按照“标杆建设一批、改造提升一批、优化整合一批、淘汰退出一批”的总体要求,统一标准、统一时间表,从生产工艺、产品质量、安全生产、产能规模、燃料类型、原辅材料替代、污染治理等方面提出具体治理任务,加强无组织排放控制,提升产业发展质量和环保治理水平。2019年10月底前,各地开展一轮VOCs治理执法检查,将有机溶剂使用量较大的,存在敞开式作业的,末端治理仅使用一次活性炭吸附、水或水溶液喷淋吸收、等离子、光催化、光氧化等技术的企业作为重点,对不能稳定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标准》以及相关行业排放标准要求的,督促企业限期整改。2019年12月底前,各地应将石化、化工、包装印刷、工业涂装等VOCs排放重点源,以及涉冲天炉、玻璃熔窑、以煤和煤矸石为燃料的砖瓦烧结窑、耐火材料焙烧窑(电窑除外)、炭素焙(煅)烧炉(窑)、石灰窑、铬盐焙烧窑、磷化工焙烧窑、铁合金矿热炉和精炼炉等工业炉窑的企业,原则上纳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安装烟气排放自动监控设施,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每年的秋冬季节,都是环保行动最为严重的时候。在以往,北方地区的企业每在这时都会迎来停限产。
 
  附件:

  (以下为意见稿部分内容)
 
 
 
 
  



 


 
 
  还望各位提前做好准备,备足货物!
 
  来源:生态环境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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